8月20日,第十八届发审委第123次工作会议、创业板上市委第18次审议会议及科创板上市委第61、62次审议会议召开,共审核12家企业。最终,12家都顺利通过。
截至目前,2020年发审委共审核124家IPO企业,115家获通过,3家被否,3家暂缓表决,3家取消审核,通过率为92.74%。
截至目前,2020年创业板上市委原定审核57家IPO企业,56家获通过,1家取消审议,通过率为98.24%。
截至目前,2020年科创板上市委原定审核98家IPO企业,96家获通过,2家取消审议,通过率为97.95%。
值得注意的,今日IPO刷新了多个记录:首先是上会企业高达12家,刷新今年单日上会数最高纪录;其次是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同一天都有企业上会也是创造了记录;最后,今天上会的12家企业中,有5家为同一家律所提供法律服务,这也是史无前例。
01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沉淀法二氧化硅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还生产、销售硫酸产品。公司产品主要市场聚焦于橡胶工业轮胎配套专用材料以及大健康领域的动物饲料用载体。公司现已形成了从原材料硫酸、硅酸钠到最终产品二氧化硅的完整产业链,是世界最大绿色轮胎专用高分散二氧化硅制造商之一,是世界最大的动物饲料载体用二氧化硅生产商之一。
确成硅化主要产品为沉淀法二氧化硅,包括橡胶工业用高分散二氧化硅、饲料添加剂二氧化硅及其他类型二氧化硅,其他类型二氧化硅包括除高分散二氧化硅外的其他橡胶工业用二氧化硅和少量其它领域用二氧化硅,公司还生产、销售少量硫酸等产品。
确成硅化此次拟募集资金4.66亿元,其中,0.96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7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IPO发行保荐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注热点:
(1)对赌协议: 嘉岳九鼎以确成有限未完成《投资协议书》中约定的2011年度业绩承诺,于2014年向法院对确成硅化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确成硅化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向嘉岳九鼎连带支付业绩补偿款及迟延付款的利息合计2469.25万元。
(2)信披问题:天津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商登记信息不够准确,原登记的合伙人“世纪财富有限公司”,实际为“世纪财富投资有限公司”,在工商登记时漏输入“投资”二字;世纪财富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于中国福州市,其营业期限至2023年4月1日,目前状态为存续。上述信息体现出确成硅化及其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于股东穿透信息核实的不严谨、不尽职,这将对投资者的判断构成迷惑和误导;这样的差错,并不应当出现在一家拟上市公司严谨的信息披露文件中。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阙伟东、陈小燕近亲属控制的无锡恒亨、无锡恒诚与发行人从事相似或相近业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历史上阙伟东、陈小燕在无锡恒亨的任职及持股情况,其后两人离职、转让股权、设立发行人的原因及具体过程,是否存在利用无锡恒亨供应、销售渠道、人员、技术、资金及其他资源等情形,股权转让价格的公允性、合理性,是否存在潜在纠纷;(2)与无锡恒亨、无锡恒诚主营业务是否存在替代性、竞争性,未将两公司并入发行人的原因,在市场、客户、供应商等方面是否存在协议安排,如何确保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3)与无锡恒亨、无锡恒诚在业务、资产、技术、人员、财务、产供销环节上是否相互独立,报告期内的交易、资金往来,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4)报告期内无锡恒亨、无锡恒诚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指标情况,双方与重叠客户、供应商的交易情况、定价原则及其公允性,两公司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等利益输送的情形;(5)发行人是否满足发行监管关于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阙伟东、陈小燕通过香港公司华威国际持有发行人67.85%的股份,涉及中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及返程投资事项。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华威国际股权结构及历史沿革情况,说明阙伟东、陈小燕持股华威国际是否符合境外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2)说明阙伟东、陈小燕以及发行人分别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无锡市中心支局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相关依据是否充分;(3)说明发行人、华威国际是否符合外商投资、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潜在法律风险,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4)说明许东苗的具体职业、背景、财务状况,与阙伟东的交往过程;历史上华威国际、阙伟东、许东苗之间的借款、还款情况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借款担保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借款、还款资金的具体路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真实;(5)2020年6月永泽九鼎向陈小燕转让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的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陈小燕受让资金的来源及其合法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02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系专业、科学的运动健康解决方案供应商。其主营业务为健身器材和展示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健身器材包括室内健身器材、室外路径产品。目前,舒华体育已形成了完整的健身器材与展示架产品的业务体系,并已在福建、晋江、泉州台商投资区及河南商丘设立生产基地,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其室内健身器材主要面向个人消费者及企事业单位客户进行销售,室外路径产品主要用于政府“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及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建设等项目;展架类产品的主要客户为阿迪达斯、安踏体育、特步等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
舒华体育拟募集资金约5.05亿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信息化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二期生产基地建设、信息化建设等项目。
舒华体育曾于2016年挂牌新三板,2018年5月首次提交上市申请,2018年底终止审核。2019年5月,舒华体育再度递交招股说明书,向A股发起冲击。
本次IPO发行保荐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注热点:
(1)财务数据问题:据披露,公司2018年对福建省体育局销售金额为2695.65万元,占比为2.28%。而据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标公告显示,2018年福建省体育局对舒华体育有过两次采购,中标金额分别为510万元、2556.972万元,合计3066.972万元。
(2)产品质量问题:2018年11月,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报道,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电动跑步机产品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抽查的跑步机30批次中,有8批次不合格,其中标称“舒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舒华跑步机位列其中。
(3)盈利能力问题:2016年至2018年,舒华体育营收分别为10.6亿元、11.3亿元、11.8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是1.34亿元、1.27亿元、1.18亿元,呈现增收不增利的状态。三年来公司销售净利润率由12.57%下滑至9.95%,而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等期间费用上升是导致销售净利润率下降的主要原因。2019年上半年公司销售净利润率才有所回升,为11.33%。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报告期综合服务费占直销室外路径收入的比例较高,综合服务费支付对象与发行人经销商高度重合。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向经销商销售产品与购买室外路径业务配套服务在业务上是否相互独立;扣除综合服务费后,直销模式较经销模式利润更低,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2)综合服务商的资质、选聘要求,说明前五大综合服务商均是发行人前十大经销商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3)说明前五大综合服务商发生的服务费总额占比较高,而发行人项目分散在全国各地,两者不相配比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不同项目综合服务费比例差异较大的情形,是否存在年度间或项目间调节综合服务费进而调节利润的情形;(4)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综合服务商进行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防范商业贿赂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经销模式下的业务收入金额较大,占比较高。部分经销商使用公司商号,发行人给予经销商的返利较少,部分经销商年度期末库存占当期采购金额的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经销模式销售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目前现有的经销商家数是否和收入相匹配;(2)说明授权部分经销商使用公司商号是否系行业惯例,发行人是否名义持股或参股上述授权使用公司商号的经销商,经销商主要销售发行人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对经销商的定价机制,说明报告期经销收入持续下降,给予经销商返利金额及占比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返利金额整体较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其他财务资助或利益安排;(4)说明报告期各期前20大经销商期末库存比例与其他经销商期末库存比例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部分经销商期末库存占采购金额比例较高且各期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室内健身器材产品定价机制,说明2019年发行人室内健身器材产品涨价是否符合行业价格波动趋势。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安踏体育、特步体育均为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发行人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安踏体育认定为关联方,特步体育实际控制人曾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维建历史出资提供借款。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主要客户安踏体育和特步体育通过关键股东及高管和实际控制人入股发行人的原因及背景,入股价格是否公允,报告期发行人与安踏体育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安踏体育自身生产经营状况是否相符;(2)说明安踏体育展示架业务规模,公司参与年度招标和日常定制业务获取的具体方式和过程,公司对安踏体育是否构成重大依赖,未来林芝安大如减持发行人股份,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销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说明与安踏体育签署的《展示用品定制框架协议》和与特步体育签署的《货架定作协议》期限均仅为1年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到期无法续签的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4)结合中国体育产业的发展环境、体育用品线上发展趋势、发行人现有在手订单、竞争情况,说明发行人与安踏、特步以及阿迪达斯等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替代或未来需求大幅下滑的风险,发行人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相关的风险揭示是否足够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的某型号跑步机两次被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并被相关部门责令整改。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前述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原因,是否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产生了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整改措施是否有效;(2)发行人产品质量控制制度及相关内控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03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为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建筑等建设工程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工程咨询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建筑等领域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工程总承包等,核心业务是城市轨道交通的勘察设计业务。
地铁设计院拟募集资金6.64亿元,其中2.72亿元用于“生产能力提升项目”、1.57亿元用于“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0.67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5亿元用于“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和0.33亿元用于“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次IPO发行保荐人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注热点:
(1)客户集中度高:地铁设计院的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分别为7.18亿元、7.32亿元、9.39亿元、4.9亿元,在公司总收入中分别占比64.66%、58.58%、63.57%、56.61%。
(2)关联交易:2016年-2018年以及2019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勘察设计等服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44%、40.28%、42.12%、30.44%。
(3)应收账款问题:2018年末、2017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5,058.85万元、93,042.80万元和59,308.36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59%、74.43%和53.43%。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应收账款余额也呈波动上升趋势。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中,广州市设计院等29家企业存在市政、民建领域勘察设计业务、广州市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在轨道交通领域施工图审查业务方面与发行人存在业务重合。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广州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是否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是否与发行人拥有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资质许可;双方在业务中是否存在竞争性、替代性,是否有利益冲突;(2)说明是否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做出判断,是否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的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3)说明未来是否存在收购资产及相关业务的安排,广州市国资委以及相关单位出具的《承诺函》是否能够切实有效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4)上述企业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共同客户、供应商的情形,是否代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利益输送。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关联交易的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且来自关联交易的毛利率高出非关联方毛利率。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关联交易特别是关联销售持续占比较高的原因,发行人是否存在对控股股东的重大依赖,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2)说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各类关联交易业务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等情况;(3)结合控股股东经营及业务发展状况,说明未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金额的变化趋势,是否存在因来自控股股东业务减少而导致业绩大幅下滑的可能,相关风险是否已经充分披露;(4)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与无关第三方在广州地铁集团类似项目招投标的中标价格、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广州市场以及省内外类似项目招投标价格情况,说明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5)说明发行人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关联交易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未来关联交易安排、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发行人项目间毛利率波动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勘察设计业务关联交易毛利率高于非关联交易毛利率。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部分项目年度间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上述项目期末存货结存与已结转存货成本对比是否正常,是否符合截至2019年末的完工进度,未结转完工成本占尚未确认的合同收入比例是否正常,是否出现未来预计实现毛利率显著低于已完工累计毛利率的情形;(3)说明在广州地区合同设计费率处于中等水平的情况下,来自关联方的毛利率较非关联方高4.82%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涉及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形;(4)结合报告期增补及核减合同情况,说明相关增补或核减确认收入当期对应的成本确认情况,发行人是否存在将后续需继续施工的变更协议金额作为前期合同增补收入计入当期,从而显著提升毛利率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04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柔性光学导电材料行业的领先公司之一,主要从事柔性光学导电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定制化开展相关功能性薄膜的研发和加工服务。日久光电目前的主要产品为ITO导电膜,该产品为具有优异导电性能及光学性能的薄膜材料,是目前制备触摸屏等器件最常应用的高透光学导电膜材料。产品可应用于各类触控方式的人机 交互终端场景,包括消费电子、商用显示、工业控制、办公、教育等场景。
日久光电通过精密涂布、精密贴合、磁控溅射等核心技术生产柔性光学导电材料及部分定制化产品,并销售给下游的触控模组厂商,通过知名触控模组厂商客户实现对知名终端客户的覆盖。
日久光电曾于2016年1月5日正式挂牌新三板,并在2017年4月25日终止挂牌。此次拟募集资金4.98亿元,其中,年产500万平米ITO导电膜建设项目拟投资4.53亿元,研发中心项目拟投资4500万元。
本次IPO发行保荐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注热点:
(1)产品结构单一:2017-2019年,日久光电营业收入分别为3.25亿元、4.66亿元和5.51亿元;对应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41亿元、0.77亿元和0.85亿元。其中,对应年份的ITO导电膜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3.17亿元、4.41亿元和5.27亿元,占同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9.48%、97.16%和97.14%,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2)供应商采购集中:2016-2018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80.70%、85.64%和85.81%;2016年第一大供应商采购IM消影膜占比超过50%,2017、2018年逐年减少。
(3)重销售轻研发:日久光电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33%和3.65%,而同行业平均值分别为5.98%和5.41%。而另一方面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始终高于同行业均值,作为一家科技推动型的企业,外界对于公司重销售轻研发的战略提出质疑。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毛利率水平不断提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行业销售单价下降的情况下,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毛利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3)主要原材料IM消影膜外采与自产模式单位成本的比较情况,PET高温保护膜委托加工、外采与自产模式单位成本的比较情况,实现前述原材料自产对报告期内毛利率的影响情况;(4)IM消影膜自涂技术是否为公司自主研发的专有技术,相关的技术保护措施及技术门槛,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情况(包括资金、人员、设备等);(5)在光学装饰膜单价较高的情况下,单位成本远低于ITO导电膜的原因及合理性,高毛利率是否具有可持续性;(6)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年一季度及半年度业绩预计情况,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因参与他人的多方互保而涉及多起诉讼。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参与互保的具体情况,所涉诉讼的进展情况,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目前承担的债务及担保责任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前述债务及担保责任的履行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2)前述互保参与方(包括非关联方)取得贷款的用途及实际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流向发行人或其客户、供应商的情况;(3)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曾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人员是否符合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通过境外厂商旗下的贸易公司或者代理商采购原材料,且供应商采购集中度较高。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对主要供应商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可持续性,是否存在重大依赖;(2)结合近年来的研发投入、研发成果,说明发行人原材料国产替代的可行性、合理性;(3)结合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合同条款、付款机制等,说明发行人原材料采购的付款周期安排及具体运作方式,应对供应商违约风险的效果。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05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专业的化学原料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无机盐、兽用原料药等化学原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坚持“绿色发展、品质第一、契约精神、共创共赢”的经营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安全环保为基石、技术创新为动力,立足现有优势产品,加强新产品开发,形成钾盐为主、兽药及氟化工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碳酸钾、碳酸氢钾、盐酸氨丙啉、2-氯-6-氟苯甲醛等。
大洋生物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建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大洋纳米材料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浙江省大洋科技钾盐研究院,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
此次IPO,大洋生物预计募集资金将投入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中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IPO发行保荐人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注热点:
(1)毛利率低:2019年大洋生物毛利率为25.13%,较上年略有下滑。2016年至2018年,该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23.87%、24.99%、25.75%,而同期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26.44%、29.21%、31.20%。相比之下,该期间内大洋生物毛利率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值。
(2)股权分散风险:大洋生物实控人陈阳贵持股比例较低。根据《一致行动协议》,陈阳贵合计控制35.39%的股份,陈阳贵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对公司决策的控制力强。但本次募资若成功,陈阳贵合计持股比例将降至26.55%。实控人持股比例低,股权分散,使其可能成为被收购对象。
(3)应收账款周转率低:2016年至2018年,该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74次/年、8.51次/年、10.61次/年。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16.27次/年、18.94次/年、17.08次/年。尽管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上升,但仍不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且逐年下滑,部分产品或下游产品在美国的加税清单中。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占比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在碳酸钾大客户江苏优嘉采购量显著减少的情况下,2019年销量比2018年略有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2018、2019年碳酸钾销售价格基本不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3)境外新冠疫情情况及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出口金额、产品单价、订单数量、产品毛利率及客户数量等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发行人应对措施及有效性;(4)结合报告期境外客户分布情况、提单明细、境外运单明细、报关单明细信息,说明上述明细中所记载货物数量、目的地、货物名称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是否与报告期确认的境外销售收入信息一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报告期期末境外客户回函情况(发函数量、回函比例)、境外客户访谈比例、访谈结果,对境外销售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历史沿革存在明股实债、股权拍卖及定向减资等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就明股实债安排,涉及相关方各自履行的审批程序,程序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存在潜在纠纷;(2)发行人安排汪贤玉承接对王宏关联方全部债权并参与股权拍卖的合规性和必要性,拍卖价格的公允性,是否侵害了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超产的情形,在安全生产以及环保领域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后续拟采取的整改措施;(2)发行人主要客户常州华伟斯特化学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立言入股发行人,价格是否公允,报告期发行人向常州华威斯特销售产品,是否实现终端销售,价格与向第三方销售价格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安排。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06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集成灶等现代新型厨房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较早以自主品牌生产和销售侧吸下排式集成灶的企业之一。亿田股份以“创建无害厨房环境”作为发展使命,始终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环保、节能的厨房电器产品,持续提升顾客的厨房体验,为消费者带来安全健康的品质生活。
经过多年发展,亿田股份已形成了强大的集成灶研发体系、完善的产品生产线及覆盖广泛的多渠道销售网络,通过持续加强设计研发创新、不断改进产品生产工艺,其集成灶产品的油烟处理性能和外观设计赢得了市场的认可,“亿田”品牌集成灶已成为深受消费者喜爱的厨房电器产品之一。
亿田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拟募集7.83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环保集成灶产业园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环保集成灶产业园项目拟使用5.68亿元募集资金,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为9,503.10万元,剩余的1.2亿元募集资金则用来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本次IPO发行保荐人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注热点:
(1)毛利率低:亿田股份的毛利率分别为39.70%、40.43 %、38.09%和40.53%,维持在40%左右。而浙江美大同期的毛利率都在50%以上,高出亿田10个百分点;帅丰电器的毛利率也比亿田高出5-10个百分点;火星人只有2016年的数据,当年的毛利率也比同期亿田高出8个百分点。
(2)负债率高:亿田股份的资产负债率更是高出同行20个百分点以上。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6月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98%、66.52%、67.47%和57.40%;而同行公司同期的算数平均值分别为34.46%、33.96%、35.99%和37.39%。
(3)股权集中:公司实控人孙伟勇、陈月华、孙吉,三人合计持有亿田股份11.83%股权,其中孙伟勇与陈月华是夫妻关系,孙吉则是二人之子;此外,三人通过亿田投资、亿顺投资、亿旺投资间接控制公司69%的股权。股权集中意味着大股东在决策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而这种产权结构的单一性和僵滞性,将会使企业从外部获取资金、人才和信息等关键生产要素的难度增大,进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07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数据电缆、专用电缆和连接产品设计、制造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兆龙互连凭借自身的技术沉淀、设计能力及品质优势,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各类产品。其产品销售覆盖中国大陆、欧洲、北美、中东、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被广泛应用于网络结构化布线、智能安防、通信设备、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工业自动化、工业机器视觉、轨交机车、医疗器械、航空航天、船舶工程等领域。根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统计,2015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发行人产品出口额在全国同类产品的出口企业中连续 5 年排名第 1 位。
兆龙互连本次拟招募总金额为4.2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将用于年产35万公里数据电缆扩产项目、年产330万条数据通信高速互连线缆组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IPO发行保荐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注热点:
(1)关联交易:2017年10月26日,兆龙有限(兆龙互连前身)将其持有的德清农商行2472.54万股股份(占德清农商行股份总数的3.058%)转让给兆龙网络(兆龙互联控股股东兆龙控股100%持股公司),作价每股2.57元,合计总价约6355万元。
(2)客户集中度高:2017 年、2018年及2019 年,公司前5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92.37%、89.28% 和 66.39%,客户集中度较高,但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其中,发行人对第一大客户正泰电器的销售比例分别为55.71%、61.23%和 29.58%。
(3)期间费用率低:兆龙互连2018年的净利润较2017年大幅增长,与期间费用率的下降密切相关。2018年,公司的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以及财务费用率较2017年都有所下降。除了费用率的下降,兆龙互连的期间费用率在同行公司中也是垫底。2016-2018年,公司的期间费用率分别是10.06%、12.50%和9.62%;同行公司期间费用率的均值分别是14.11%、14.89%和17.62%。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08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企事业客户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及信息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是国内位于行业前列的专用网络服务提供商。南凌科技提供的增值电信服务可分为虚拟专用网服务、企业级互联网接入服务及其他服务,其中虚拟专用网服务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其他服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数据中心托管、云通信产品等服务。
南凌科技服务于金融业、房地产业、零售业、制造业等众多客户,与招商信诺、光大永明、金地集团、华夏幸福、国美电器、红星美凯龙、优衣库、当纳利、立邦涂料等知名企业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2013-2016年,南凌科技连续获得“CEIA中国企业 IT 大奖”之“最佳 IP-VPN 服务提供商”;2019年,南凌科技的“凌网 SD-WAN”产品获得中国电子学会颁发的“2019 中国云计算、大数据及物联网服务卓越产品奖”。
南凌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4.21亿元,分别用于网络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IPO发行保荐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注热点:
(1)研发费用低:2016年至2019年,南凌科技研发费用分别为1746.96万元、2377.05万元、2814.26万元和3194.2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90%、6.22%、6.69%和6.36%。南凌科技研发费用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倒数第一。2019年,南凌科技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网宿科技的研发费用相差20倍。
(2)行政处罚:2012年3月2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突然对南凌科技处以行政处罚4.4万元,而处罚的依据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外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人员未获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3)产品服务价格下滑:公司虚拟专用网业务的销售平均单价连续三年下滑。2016年至2019年,虚拟专用网业务的销售平均单价分别为1023.42元/M/月、879.55元/M/月、794.33元/M/月、691.52元/M/月。而公司企业级互联网接入服务的销售平均单价也已连续下滑三年。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09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智能物联网、特别是车联网市场,提供无线通信产品、嵌入式软件和整体解决方案,主导产品车联网智能终端(T-BOX)是《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列出的关键零部件。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人、车、路、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的新型产业,已成为汽车强国的战略选择。
慧翰股份的核心业务是为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提供新一代电子电气架构的核心产品和技术服务,具体包括:前装汽车级 T-BOX、汽车级无线通信模组、智能汽车计算平台、车联网技术服务等,主导产品 T-BOX 通过搜集、分析汽车总线信号及远程通信,实现远程诊断和查询、车身控制、安防服务、互联网应用、软件空中升级(FOTA)、汽车数字钥匙、V2X 通信等功能。同时公司还利用汽车级物联网的技术开发优势拓展其他产业的物联网通信模组业务。
2015年4月,慧翰股份股票在新三板挂牌并公开转让,直到2017年8月,终止挂牌。本次IPO其拟募资5.31亿元,用于投资5G车联网T-BOX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IPO发行保荐人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关注热点:
(1)营收下滑:2017年-2019年,慧翰股份营收分别为3.2亿元、3亿元、2.7亿元,归母净利润1686万元、890万元、2518万元, 2018 年、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下滑 7.33%、9.06%。
(2)客户集中度高: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48%、82.80%及 82.88%。其中对上汽集团的销售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6.56%、50.26%、35.72%,客户集中度较高。
(3)诉讼纠纷:在与成都天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慧翰股份名下价值3041.71万元的财产于2018年6月27日被裁定查封或冻结;2020年6月29日,申请人天软通信以慧翰股份财产的冻结期限即将届满为由,申请继续查封、冻结其名下财产。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0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设备集成供应商,主要从事智能生产线的规划、研发、设计、装配、调试集成、销售、服务和交钥匙工程等。
豪森股份立足于国内领先的智能化装配技术和工艺,可为全球客户提供领先、可靠的智能化装备、装配技术及成套定制化产品的综合解决方案,满足全球制造业精益、高效和柔性作业需求,其不断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自动化、柔性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产品及服务。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公司获得了国内外一流客户的认可,豪森股份的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特斯拉、采埃孚、北京奔驰、长安福特、华晨宝马、标致雪铁龙、康明斯、格特拉克、卡特彼勒、上汽集团、一汽大众和盛瑞传动等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
豪森股份拟募资8.14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用智能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拟投资4.64亿元,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专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资1.01亿元,其余2.50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本次IPO发行保荐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注热点:
(1)净利润下滑:2017年至2019年,豪森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55亿元、8.17亿元和10.51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187.60万元、4714.43万元和3400.5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82.21万元、2813.60万元和3410.86万元。2019年,豪森股份净利润同比下滑27.87%。
(2)负债率高:豪森股份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98.70%、97.54%和83.84%;流动比率分别为0.82、0.82和0.93;速动比率分别为0.25、0.20和0.29。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天永智能、三丰智能、先导智能和机器人4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平均值分别为47.87%、41.32%和43.81%。
(3)应收账款高:豪森股份应收账款余额逐年提升,增长金额相对较小,但增幅较大。2018年和2019年,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38.79%和31.56%。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1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数控刀具产品和硬质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其生产的数控刀具产品主要是数控刀片。数控刀片是数控机床实现切削功能的“牙齿”,是工作母机的关键部件,广泛应用于加工不锈钢、钢、铸铁、有色金属等金属材料工件。其生产的硬质合金制品主要是锯齿刀片和圆片,经下游企业加工制成硬质合金锯片、圆片铣刀等硬质合金切削刀具,广泛应用于切割各种非金属和金属材料工件。欧科亿成熟掌握从硬质合金制品(刀具材料)制造到刀具产品制造和集成应用全过程的核心技术。
欧科亿拟募集资金5.08亿元,分别用于年产4000万片高端数控刀片智造基地建设项目、数控精密刀具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本次IPO发行保荐人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关注热点:
(1)营收增速下滑:过去三年,欧科亿收到的现金均不敌营收。2017年至2019年,欧科亿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28亿元、5.84亿元、6.03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83亿元、3.77亿元、4.24亿元。2018年、2019年,欧科亿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36.27%、3.26%,增速明显下滑。
(2)毛利率低: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欧科亿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49%、25.21%和31.66%,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51%、25.21%和31.70%。欧科亿的综合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42.02%、41.04%、39.92%。
(3)研发费用率低: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欧科亿研发费用分别为1642.66万元、2076.65万元和3070.29万元,欧科亿的研发费用率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垫底。2017年至2019年,欧科亿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83%、3.56%和5.09%,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5.60%、5.38%、6.16%。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2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科研试剂制造商,业务涵盖高端化学、生命科学、分析色谱及材料科学四大领域,同时配套少量实验耗材。公司自主打造“阿拉丁”品牌科研试剂和“芯硅谷”品牌实验耗材,主要依托自身电子商务平台(www.aladdin-e.com)实现线上销售。
阿拉丁长期根植于科研试剂领域,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科研试剂产品广泛应用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的研发机构,使用者多为科学家和一线研发工程师,赢得了众多知名客户的信赖。
阿拉丁拟募集资金4.33亿元,其中1.48亿元用于“高纯度科研试剂研发中心”、1.06亿元用于“云电商平台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1.8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本次IPO发行保荐人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注热点:
(1)市场占有率低:阿拉丁产品的市占率较低。2017年-2019年,阿拉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0.17%、0.20%、0.22%。
(2)产品价格下降:阿拉丁产品价格连续2年下滑。其中拳头产品科研试剂2017年-2019年的销售价格分别为148.27元/件、141.52元/件、139.74元/件。另一产品实验耗材价格也在连降,各期实验耗材销售价格分别为59.45元/件、51.07元/件、42.36元/件。
(3)存货问题: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阿拉丁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5150.00万元、7904.07万元和9696.49万元,占同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91%、44.81%和47.21%。阿拉丁存货中占比最大的为库存商品,各期分别为3852.76万元、6052.48万元、7793.14万元,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4.81%、76.57%和80.37%。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来源:企业上市法商研究院、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瑞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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